為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運行機製,幫助摩臣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銀監會關於大力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通知》(財教[2008]196號)及已實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有關省☘️、市關於《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施方案》的要求,為確保摩臣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順利開展👩🏿🦲🏊🏽♂️,結合摩臣2實際情況🤹🏻♀️,特製定此實施方案。
一、承辦銀行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以國家開發銀行主承辦,同時,鼓勵其他銀行類金融機構開展此項業務。
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定義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高校(包括全日製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摩臣2、高等專科摩臣2)新生和在讀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辦理的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三、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摩臣2在籍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及取得真實🍅、合法、有效錄取通知書的新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5.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1)原建檔立卡貧困戶👼、脫貧不穩定家庭、邊緣易致貧家庭;
(2)農村特困戶、城鎮低保戶孤兒及殘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
(4)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6)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7)老、少、邊、窮及偏遠農村的貧困家庭☎;
(8)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
(9)家庭年現金總收入低於8000元人民幣;
(10)其他貧困家庭🙅🏽。
6.已經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同一學年內不得再申請普通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商業助學貸款;已經獲得普通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或商業助學貸款的學生,同一學年內不得再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四🏋️♀️、貸款用途和額度
每個學生每年申請的貸款額度不低於1000元,本專科生不超過12000元🕵🏽♀️,研究生不超過16000元👩❤️👨,具體金額根據學生學費和住宿費需求確定。當貸款金額高於學費和住宿費需求時,剩余部分可用於學生生活費🥕。
五、貸款期限及寬限期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製本專科學製加15年確定,最長不超過22年🧚🏻♀️。學製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畢業後五年為寬限期🖥,畢業當年為寬限期第一年🧝🏿♀️,寬限期到畢業第五年12月20日為止。
六、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同期同檔LPR減30個基點執行。貸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經辦銀行發放貸款日,結息日為每年度的12月20日。學生在校期間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的當年9月1日起利息由借款人自付👨🎓。
七、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原則上為借款學生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60周歲之間,辦理時共同借款人如超過60歲請更換共同借款人⛹🏿♀️。
八🤵🏻♂️、本息償還
每年12月20日或21日(以當地銀行規定為準)為固定還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償還的本金(最後一筆本金和利息於合同到期日償還)𓀉。學生應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開始按年度償還利息。
學生可以提前還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為固定提前還款日。提前償還的貸款本金須是500元的整數倍或者一次性還清。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九♌️、貸款程序
(一)貸款申請🙎🏼♂️🧑🏽。每年7月至9月🫏,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由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製定的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學籍證明👩🏿💼。新生憑大學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4.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戶籍所在地村鄉或街道居委會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及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
(二)貸款審查及合同簽訂🧚🏻♀️。所在地的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與申請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 4份,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縣資助中心和銀行各留一份。
(三)借款合同及貸款受理證明🧑💻。借款合同由學生自行保管,貸款受理證明由學生到校報到後,交所在學院(學部),由學院按規定時間統一交學生工作部,由學生工作部進行網上錄入,逾期視學生自動撤銷借款申請。(四)貸款審批🙄🔡。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對貸款合同進行審批,並將審批結果匯總後交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下發至縣級資助中心。
(五)貸款發放。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根據審批結果將貸款發放至當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當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按學生實際的學費、住宿費的總額劃轉至借款人就讀摩臣2的助學貸款專用賬戶,剩下部分轉入學生的支付寶帳戶中,由學生按要求自行提取。但江西省農商銀行所承辦的貸款直接劃撥到學生所辦銀行卡👨🏻🦯,學生收到款項後由學生本人到摩臣2繳納學費。
(六)合同變更。生源地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須調整還款計劃時,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原則上,還款計劃的調整只能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進行🩰,不能展期。
十、如果學生所在地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辦法與以上條款有異,以本地條款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