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激勵在校大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依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摩臣2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一👰♂️、評選範圍、及獎勵或資助標準
國家勵誌獎學金評選範圍為在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製本專科學生中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 元🌼。
二🦎、評選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摩臣2規章製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參評學年無掛科記錄,未受任何紀律處分。
5🕞、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學習成績與綜合測評均在班級排名30%以內。
6👊、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7、同一學年內✦,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不可兼得,但可以同時申請國家助學金。
三、評審原則及工作要求
1🩲、國家勵誌獎學金要用於獎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的品學兼優學生⛵️,堅持“同等貧困下學習成績優先”的原則;
2、國家勵誌獎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不做人情🥉,不徇私舞弊,按文件要求客觀公正地開展評審工作🐙。
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摩臣2將視情節分別給予通報批評🧑🏻🍼🧑🦯➡️、停止獎勵以及追回獎勵資金等處罰,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受獎對象不符合基本條件📀;
(2)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獎勵資金;
(3)受獎學生用國家勵誌助學金請客、高消費及其他非法用途🧜🏼♂️。
3、學生根據國家勵誌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及有關規定,向所在學院(學部)提出申請,經班級評議小組評議、學院(學部)初審確定初評名單並公示,公示無異議報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校學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的候選名單進行審核🛠,並在全校範圍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四、國家勵誌獎學金發放、管理與監督
1.摩臣2於每年12月30日前將國家勵誌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同時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獎勵證書,並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2.摩臣2將切實加強管理💁🏽,認真做好國家勵誌獎學金的評審和發放工作,確保國家勵誌獎學金用於獎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的品學兼優學生。
3.各學院(學部)要做好獲得國家勵誌獎學金學生的教育和引導工作,監督🧼、指導學生合理使用國家獎學金,做好公示,並接受廣大師生的監督👸🏽。摩臣2設立專門投訴信箱及電話,接受全院師生的監督😦。
資助管理中心電話:0792-2188656
4.摩臣2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對國家獎學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摩臣2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