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了濃厚學術氣氛🤞🏼,繁榮學術研究、鼓勵學術創新🕵🏽♂️,進一步調動教職工開展學術研究與應用性研究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科研工作上臺階🩴、科研成果出精品,規範優秀科研成果評選,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摩臣2優秀科研成果獎🙆🏽♂️🧔🏻♀️,每2年評選一次🧑🏽🏭。獎勵等級分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其中一等獎占獲獎總數的20%,二等獎占獲獎總數的35%,三等獎占獲獎總數的45%O
第三條 評選工作由科研處具體負責。每屆評選🙎🏽♀️,根據參評申報的情況,聘請若幹名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
第四條 評選範圍
凡摩臣2教職員工、第一署名單位為摩臣2、在校工作期間公開發表的論文(含在摩臣2學報發表的論文)、出版的著作、通過鑒定的課題,並以摩臣2教工為第一作者或課題主持人的科研成果, 均可參加申報評獎(每人限報一項)🫷🏼。
已經獲得校級以上獎勵的科研成果不予參評。
第五條 評選條件
1. 在理論上、學術上有所創新,得到校內外同行的良好評價。
2. 為摩臣2科學化管理及教學改革提出了建設性意見,有應用價值📷,被吸收或采納後🚵🏻♀️,取得了良好效果🧍♀️。
第六條 申報辦法
優秀科研成果獎的評選采取個人申報、部門初審⛅️🤰🏼、專家評審🛎、摩臣2審定的辦法🚵🏻。具體要求如下:
1. 各學院可向摩臣2推薦申報2-3項參評成果;其他部門可向摩臣2推薦申報1-2項🤱🏿𓀁。
2. 申報者按要求填寫《摩臣2優秀科研成果獎申報表》,交科研成果原件及復印件2份,報送本人所在部門初審。
3. 各單位負責人在《申報表》上簽署初評意見,相關申報材料報送科研處,摩臣2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根據專家評審情況🤾🏻,摩臣2進行審定並予以公布🏯。
第七條 獎勵
優秀科研成果獎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對獲獎者,確定獎勵結果後,由摩臣2予以表彰,頒發獲獎證書及獎金🤵🏽。
對獲獎成果🍒,摩臣2將擇優推薦參加省級以上優秀成果獎或其它相關獎項評選。
第八條 本辦法由科研處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